1停車場管理系統概述1位置: 合同規定的停車場是停車場編號。 (以下簡稱停車場。 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停車場位置圖。 附件地圖僅是停車場位置的指示) 2停車場長米。 米寬。 實際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3用途: 停車位僅用於停車。 不得作其他用途; 4. 停車場的型號範圍: II。 使用壽命停車場的使用壽命從mm/DD/yyyy到mm/DD/yyyy。
總共幾天。 3銷售規範本合同項下車位使用權的買賣不按面積計價。 停車位由出售。 4 1個車位的費用及支付1個車位的價格為元 (大寫: RMB;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項。 2物業管理費。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支付與停車位有關的各種物業管理費。 費用規格為人民幣/月。 2該費用作為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支付除保潔、維護、秩序和路線指引標誌保管外的車位 (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車位) 的監督管理費用。 3物業管理費按季度繳納。 乙方應在支付車位使用費的同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個為期一年的物業管理費。 其餘部分應在每個季度開始前支付。 V. 購買條件乙方應是所購單位的所有權人,並應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複印件附後。
VI. 在乙方全額支付上述費用後的天內交付停車位。 甲方同意在mm/DD/yyyy之前將車位交給乙方使用。 A由於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不能完全封閉和單獨管理,因此不能作為單獨的物業管理、產權登記或租賃備案登記等政府程序。 乙方已理解上述段落的含義,並明確了所購車位使用權的到期日與該車位土地出讓期限的到期日相同。 B所有權管理。 1. 雙方同意,相關規定由國家和大連市公布後。
乙方申請的,按政府有關程序辦理所有權; 2. 如果按照上述段落處理程序,則停車場管理系統計算停車位所有權面積。 當時有明確的強制規定否則,車位的權屬面積由實際使用面積加上共用建築面積構成; 3. 車庫的出入口、車道、警衛室、泵房、機房、設備用房等附屬設施的共用建築面積為車位的共用建築面積。 4. 如果當時沒有國家計算代碼,則公攤面積應按簽訂合同時國家代碼計算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I)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 負責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車位; 2. 制定和修改停車場管理制度 (見附件2; 3. 負責停車場日常通道的維護。 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4. 甲方只提供停車服務。 車輛損壞、丟失和其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5. 做好停車場 (不含車位) 衛生保潔工作; 6. 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企業有權對被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 乙方應協助檢查。
不得妨礙; 7. 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企業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除外)。 否則,如果乙方無法使用該車位,甲方應按日減免物業管理費。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內車位的唯一合法使用人; 2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車規範》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車型、乙方停放的車輛的高度和寬度必須符合合同和停車場的規定。 車輛的垂直投影面積必須小於停車位的實際使用面積; 4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附著或容納以下物品: 1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違反國家規定的腐蝕性及其他物品; 2禁止運輸、收集的物品,如槍支、彈藥、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5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留有人員和動物; 6乙方在使用停車場的設施,設備和其他車輛期間,應維護停車場的公共安全。 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等車輛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將車輛留在停車場時,乙方應盡一切可能,包括鎖止防盜鎖、閉合電路、鎖門窗等仔細檢查義務; 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存放在車輛內。 否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責任; 9乙方不得在停車場亂扔垃圾。 因漏油、強酸強鹼等造成車位污染的,乙方有義務及時清理維修; 10乙方在使用年限內不得改變停車場的建築結構; 11乙方不得維修、維護和清洗停車場的車輛。
不得將漏油車輛駛入停車場。 12乙方僅有權清潔和維修停車位,有權使用停車位。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不得轉租,出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 VIII. 安全。 乙方應對停放在停車位內的車輛進行停車場管理系統的保險,包括車輛盜竊和救援。 乙方在使用車位前應向甲方或乙方報告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應出示保險單。
保險單副本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IX. 違約責任1. 甲方逾期交付車位或乙方因甲方原因無法使用車位的,由甲方負責。 甲方每天應承擔車位價格0.3% 的罰款。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還應承擔車位價格的100% 15% 違約金。 2乙方的責任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任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承擔3% 違約金。 逾期數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停放車輛。
任何不符合合同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車輛,應停止使用,乙方應對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停車場管理制度及其他停車法規、規章兩次以上 (不含兩次),如影響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聲譽,包括媒體報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擔車位價款的20% 作為違約金,並按元/天的標準支付實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用。 3甲乙雙方確定,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扣除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剩餘物業管理費及未使用期間的車位價款應退還乙方。 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同意甲方應扣除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物業管理費等全部費用。 未使用期間剩餘的物業管理費和車位價格的50% 應退還給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