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長沙市規劃局今天發布了《長沙市建設工程機動車停車場 (庫) 配置建設標準》 (以下簡稱試行標準)。 試行標準規定,當建築建築面積大於500平方米 (含500平方米) 時,應設置停車場 (庫),各類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配置和建設,建成後應向公眾開放,鼓勵建設非公共建築停車場 (庫) 向社會開放。 試行標準未明確湘江以東、三一大道以南、東二環以西、南二環以北等區域的地鐵站外停車位,但要求本區域以外的地鐵換乘站或樞紐站外的停車位,按設計日每1000乘客2個停車位的標准設置。 這是否會促進智能停車行業的發展? 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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